全國英語四級社會考
『壹』 紺句細浜哄+鍙浠ヨ冭嫳璇鍥涚駭鍚楋紵
紺句細浜哄+涓嶅彲浠ユ姤鑰冨洓鍏綰с
紺句細浜哄憳宸茬粡涓嶈兘鎶ヨ冨ぇ瀛﹁嫳璇鍥涘叚綰т簡錛屾姤鑰冭嫳璇鍥涘叚綰ц呭繀欏繪槸鍦ㄦ牎澶у︾敓鎴栧湪鏍$爺絀剁敓銆傝嫳璇鍥涘叚綰ц冭瘯涓嶆帴鍙楀湪鏍″︾敓浠ュ栫殑紺句細浜哄+鎶ヨ冿紝姣曚笟鍚庢槸涓嶅彲浠ユ姤鑰冨洓鍏綰ц冭瘯鐨勶紝鍥涘叚綰ц冭瘯浠呴檺浜庡湪鏍″︾敓鎶ヨ冿紝鍏蜂綋鏈夛細
2銆丆ATTI璇侊細鍗斥滅炕璇戜笓涓氳祫鏍礆紙姘村鉤錛夎冭瘯鈥濓紝鏄涓洪傚簲紺句細涓諱箟甯傚満緇忔祹鍜屾垜鍥藉姞鍏ヤ笘鐣岃錘鏄撶粍緇囩殑闇瑕侊紝鍔犲己鎴戝浗澶栬緲昏瘧涓撲笟浜烘墠闃熶紞寤鴻撅紝縐戝︺佸㈣傘佸叕姝e湴璇勪環緲昏瘧涓撲笟浜烘墠姘村鉤鍜岃兘鍔涖
鏇村ソ鍦頒負鎴戝浗瀵瑰栧紑鏀懼拰鍥介檯浜ゆ祦涓庡悎浣滄湇鍔★紝鏍規嵁寤虹珛鍥藉惰亴涓氳祫鏍艱瘉涔﹀埗搴︾殑綺劇烇紝鍦ㄥ叏鍥藉疄琛岀粺涓鐨勩侀潰鍚戠ぞ浼氱殑銆佸浗鍐呮渶鍏鋒潈濞佺殑緲昏瘧涓撲笟璧勬牸錛堟按騫籌級璁よ瘉錛涙槸瀵瑰弬璇曚漢鍛樺彛璇戞垨絎旇瘧鏂歸潰鐨勫弻璇浜掕瘧鑳藉姏鍜屾按騫崇殑璁ゅ畾銆
『貳』 英語四六級社會人士可以考嗎
英語四六級社會人士不可以考,相關內容如下:
大學英語考試分為四級考試(CET-4) 和六級考試帆讓(CET-6),每年各舉行兩次,分別在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進行。
從2005年1月起,成績滿分為710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教困胡司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給每位考生發成績單。
引導師生正確處理教學與考試的關系,更合理地使用四、六級考試,使考試更好地為教學服務。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改革的目標是更准確地測量中國在校大學生的英語綜合應用能力,尤其是英語聽說能力,以體現社會改革開放對中國大學生英語綜合應用能力的要求。
由於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是一個超大規模的標准化考試,因此考試的改革需前瞻性與可行性相結合,分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