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級帶手機被發現說明
⑴ 四六級考試帶手機進去拍照會怎麼樣
四六級考試的時候是不可以帶手機進去的,如果你帶手機進去的話,那麼老師會判定你是作弊,給你0分。
⑵ 考英語四級帶手機有事嗎
大學英語褲歲四級考試不可以帶手機。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場,包括鉛筆(塗答題卡用叢純神)、黑色簽字筆或鋼筆、橡皮、無線耳機(確保可以使用並裝好電池)。
禁止攜帶手錶、紙巾、書籍、滲虧筆記、資料、報刊、墊板、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BP機、手機)、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如已將BP機、手機等通訊設備帶入考場的,必須立即關閉電源,並交監考人員代為保管。考場內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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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報名條件:
1、考試對象僅限於按照普通高校教學大綱完成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2、同級大學生或碩士生經學校同意,可以在學校報名參加考試;
3、同級夜校、函授大學的學生,經學校同意,可以到學校報名參加考試;
從2007年1月起,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將不再對社會考生開放,只對大學生開放。
⑶ 英語4級考試 可以帶手機進去嗎
禁止攜帶手機。
考生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紙張以及各種通訊工具(如行動電話等)、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將按違規處理,成績無效。
考生應攜帶HB-2B鉛筆(塗答題卡用)、黑色簽字筆、橡皮等文具。考生進入考場時必須主動出示准考證、學生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含居民身份證、軍人或武警人員證件、護照、戶口本需附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貼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證號碼證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核驗。入場後,要對號入座,將本人准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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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題前應認真閱讀試題冊正面的「敬告考生」內容,按要求填寫答題卡中的姓名、准考證號等欄目。凡答題卡中該欄目漏填塗、錯填塗或字跡不清、無法辯認的,成績無效。英語四級(CET4)和英語六級(CET6)還需將試題冊背面條形碼粘貼條粘貼至答題卡1上規定位置,錯貼、漏貼、損毀條形碼粘貼條將按違規處理,成績無效。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試結束前禁止提前退場。
必須嚴格按要求作答題目。書寫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跡簽字筆做答,填塗信息點時須使用HB-2B鉛筆在答題卡上相應位置填塗,修改時須用橡皮擦凈。只能在規定考生做答的位置書寫或填塗信息點。不按規定要求填塗和做答的,一律無效。
⑷ 英語四級攜帶手機入場但關機被老師抓到判違紀並有簽字會受什麼處罰
英語四級攜帶手機入場,被老師抓到後被判定違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五條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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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九條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為的,也可以給予延遲畢業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⑸ 英語四級考試可以帶手機在身上么(關機的情況下)
不可以。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生不得自帶草紙、電子詞典、電子記事本、手機、智能手錶、智能手環、MP3、MP4、MP5等具有傳輸和查詢功能的電子產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將按違規處理,成績無效。
也不允許攜帶書包、背包、手提包、筆袋等進入考場。(即除答題必須用具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允許帶入考場)考生不要穿著含有金屬配飾的服裝,不許攜帶金屬及電子產品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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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錄,誠信應考,拒絕作弊行為,考場內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保持良好考試秩序。實施作弊行為一經發現將按違規處理取消成績,對擾亂考場秩序,參與作弊團伙、恐嚇、威脅考試工作人員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責任。
考試期間非聽力考試時間,不得佩戴耳機,否則按違規處理,成績無效。考試結束鈴聲響時,要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監考員允許後方可離開考場。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離開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