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功能翻譯理論英語怎麼說
① 2011年英語:英語論文:功能翻譯論[1]
2012年02月13日 08時04分,《2011年英語:英語論文:功能翻譯論[1]》由liuxue86.com英語我整理.
[摘 要]功能翻譯理論派以德國功能翻譯理論為其主流。其中,費米爾的「目的論」是功能翻譯理論的主導理論。紐馬克和奈達也把翻譯研究與語言功能結合起來,從文本功能的角度探討翻譯,打破了傳統語言學研究的框架,開拓了翻譯研究的視野。
[關鍵詞]目的論 文本功能分類說 功能對等
一、引言
隨著現代語言學和翻譯活動本身的蓬勃發展,西方譯論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基於翻譯研究的不同途徑和方法,出現了眾多學派,如翻譯的語言學派,翻譯研究派,翻譯文化派,翻譯功能派,多元系統派等等。論文論文參考網各派學者在吸取前人優秀成果的基礎上,融入自己的觀點,從新的角度描述,論證翻譯及其研究方法,逐步形成了自身獨具特色的翻譯理論。在上述眾多學派中,翻譯功能派即是具有代表性學派之一。
二、功能翻譯理論
翻譯功能派持功能翻譯理論。「翻譯的『功能主義』就是指專注於文本的一種或多種功能的研究」(Nord,2001:1),它是對此研究方法產生的多種理論而使用的一個廣義術語。其中,德國功能翻譯理論的「目的論」(skoposthoery)是該學派的主導理論。除此之外,還包括認同功能翻譯理論以及受德國「目的論」啟發的學者。代表性的如,英國學者紐馬克,美國學者奈達。二者均把翻譯研究與語言功能結合起來,並提出針對不同功能文本應採取不同的翻譯方法。
(一)德國功能翻譯理論
德國功能翻譯理論是翻譯功能派的主流,它出現於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以1971年萊斯的《翻譯批評的可能性與限制》一書的出版為標志。其中,費米爾的「目的論」(skoposthoery)是其主導理論。費米爾明確指出,所有的翻譯都是指向其預定的對象的,翻譯本身就是「為的語目的和的語環境中的的語對象創造出的語背景中的文本」 (Nord,2001:12)。作為有目的的交際行為,整個翻譯的過程是由它要達到的目的來決定的,即「目的決定手段」(Nord,2001:124)。原文文本在翻譯中只起「提供信息」的作用,譯者在翻譯中完全可以根據譯文預期的交際功能,為適應新的交際環境,結合譯文讀者的社會文化背景知識,對譯文的期待以及交際需要等,採取適合翻譯目的的具體翻譯策略和手法,在不必拘泥於原文功能的情況下更加有效地實現譯文的交際功能。
同時,費米爾提出了翻譯過程應遵循的三大規則:目的規則(skopos rule)、連貫規則(coherence rule )和忠實規則(fidelity rule )。目的規則指譯文要達到的交際目的。連貫規則反映文本內關系,即譯文能否被接受者所理解,具有可讀性,並在譯語文化及其譯文的交際環境中有意義。忠實規則反映的是文本間關系原文本和目標文本。譯文文本不能隨意創作,過多地偏離原語文本。目的規則是第一位的,它貫穿整個文本,適用於文本的各個部分,連貫規則和忠實規則從屬於目的規則。在翻譯過程中,如果目的規則要求譯文與原文的功能不同,就放棄忠實規則;如果目的規則要求譯文不通順,就放棄連貫規則。
萊斯德國功能翻譯理論先導人物,首次把語言功能與翻譯結合起來,把文本按不同功能進行分類,提出三大功能文本類型(text-type):「信息型」選取恰當語言和文體形式,向讀者呈現客觀世界的物體和現象;「表達型」注重美學功能,文體形式的選擇要體現美學效果;「誘導型」內容和形式應以獲取文本預期的超語言效果為准則。
(二)紐馬克的文本功能分類說
英國翻譯理論家紐馬克在萊斯的「信息型」,「表達型「和「誘導型」三類文本的基礎上重新劃分文本體裁:「表達型文本」,「 信息型文本」和「」呼喚型文本(Newmark,1982:21),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交際翻譯」和「語義翻譯」兩種翻譯方法。「表達型文本」如官方文告,自傳文學,私人書信等,重在表達作者思想,體現作者個性,尤其是作者個人語言風格「個人習語」(idiolect),為保留原文形式,使譯文在結構和詞序上力求接近原文,應採用語義翻譯的方法;「 信息型文本」如自然科學,報刊文章,會議記錄等,重在信息傳達的真實性和信息傳遞的效果,應採用交際翻譯的手法,(Newmark,1982:39);「呼喚型文本」,如通告,說明書,公共宣傳品等,重在信息的傳遞效果和讀者的情感呼應,以喚起他們去行動,去思考,去感受。因此,譯文應充分考慮譯文讀者的心理感受和欣賞習慣,運用它們所熟悉的語言表達形式,採取「闡釋」而不是「復制」的方法,對文本做「邏輯上的改進」,通過重組譯文的語言結構,使譯文地道流暢,明白易懂,加強譯文的可讀性(Newmark,1982:42)。由於大多數文本三種功能兼有,而以其中一種為主。因此,譯者應首先確定文本的主要功能,或同一文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