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審程序英語怎麼說及英文翻譯
❶ 刑事案件一審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法律分析:第一審程序是刑事訴訟中的一個重要的訴訟階段.第一審法院的判決、裁定,如果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沒有上訴,或者在提出上訴以後,沒有被上訴審法院撤銷,即發生法律效力,依法應予以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第一百八十二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❷ 刑事公訴一審普通程序
刑事一審普通程序流程
1、刑事案件一審程序: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包括:案件受理審判機關接受案件決定予以審理,在訴訟程序中稱為受理,案件的受理是審判程序的開端。人民法院對於經過立案、偵查,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必須先就案件是否具備法定的開庭審判的條件進行審查。即首先通過閱卷,審查起訴的犯罪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犯罪性質的認定是否准確,偵查是否合法,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審判人員審查案件,可以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必要時,也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搜查、扣押和鑒定。規定,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對於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對於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審理前准備第一審法院受理案件後,為了保證法庭審判的順利進行,
2、《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判前應當進行下列工作:
①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7日以前送達被告人,並且告知被告人可以委託辯護人,或在必要時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
③將開庭時間、地點在開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
④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3日以前送達;
⑤先期公布公開審判案件的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3、但是根據1983年9月2日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迅速審判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決定》,為了迅速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保護著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對殺人、強奸、搶劫、爆炸和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主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民憤極大的,應當迅速及時審判,可以不受《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的關於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期限以及各項傳票、通知書送達期限的限制。
刑事一審的審理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審刑事案件審理期限一般需要兩個月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一般偵查羈押期限】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重大復雜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第一百九十條【開庭】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迴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第一百九十四條【調查核實證言、鑒定結論】證人作證,審判人員應當告知他要如實地提供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對證人、鑒定人發問。審判長認為發問的內容與案件無關的時候,應當制止。
審判人員可以詢問證人、鑒定人。
❸ 法律英語翻譯
A) is the second instance of proceedings following two situations:
1, the Party received the first instance verdict against the day;
2, or the Party won the first trial, while the other party (defendant or a third person) to appeal against decision of first instance cases, the party received the appeal on the other party;
(B) of the two sides signed the agreement, the second trial process, once started, Party B shall make complaint
(C) Party A shall be completed before the deadline for appealing the law in line with China's public certification authority.